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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保安服务企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计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7-12-08 15:46:03

作者: 江苏润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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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保安服务企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工作规范(试行)》,推动提高保安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大型活动安保质态效能,省公安厅制定了《江苏省保安服务企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计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2019-01-25 15:47:39 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保安服务企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计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公厅﹝201915

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保安服务企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工作规范(试行)》,推动提高保安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大型活动安保质态效能,省公安厅制定了《江苏省保安服务企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计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公安厅

2019121

江苏省保安服务企业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计分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引导和促进保安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依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机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江苏省保安服务企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承担江苏省范围内各类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保安服务企业。

二、承担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省内保安服务企业原则上需经等级评定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省外保安服务企业原则上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三、各承担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保安服务企业基础分100分,考核计分按场次处理。经考核未扣分以及分值高于100分的,优先参与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分值低于100分的,承接下一场次大型活动安保业务所需保安人员,以任务确定的数量为基数,按扣分所占比重增派;分值低于60(不合格)的,承接下一场次大型活动安保业务时,除按相应比例增派保安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从严审核把关、从严现场监管,确保安保质效。

四、发现参与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保安服务企业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要求承办者予以更换,否则视为不符合安全条件,对承办者的申请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被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尚未整改到位,参与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将导致重大安全风险的;

()报请审核材料时弄虚作假的;

()资质审查未予通过的;

()其他不得参与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情形。

五、保安服务企业应当组织督察力量,对其派出保安员执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配合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现场执勤保安员进行考核评分。

六、参与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员具有以下情形的,逐项予以扣分:

()派出保安员实际人数低于合同人数的,每少1人扣5;

()派出保安员有未取得保安员证的,每发现1人扣5;

()派出保安员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的,每发现1人扣5;

()未按规定组织该场活动安保岗位培训的,扣10;

()现场执勤保安员不熟悉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程序、技术方法,不会操作岗位设备仪器的,每人次扣5;

()从事安全检查的保安员未经安检专项技能培训合格的,每发现1人扣5;

()从事安全检查的保安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放行禁带、限带物品的,每发现1件扣2;

()现场执勤保安员有未按规定着装、站位,擅离岗位,吸烟、聊天、玩手机等影响工作情形的,每发现1人次扣2;

()现场执勤保安员工作不当,与现场观众发生冲突,引发争执纠纷等情形的,每人次扣5;

()现场执勤保安员发现可能造成严重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报告,或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及时制止的,扣50;

(十一)提供的安全评估报告故意隐瞒重要安全风险点,导致确定的风险等级有误,缺少具体应对措施,不能有效压降规避风险的,扣50分。

七、参与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保安服务企业具有以下情形的,逐项予以加分:

()现场执勤保安员有拾金不昧、帮助服务群众等事迹的,每件加5;

()从事安全检查的保安员认真履职,检出汽油、冷烟火、信号弹、标语传单等违禁物品的,每件加2;

()现场执勤保安员发现可能造成严重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或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的,每件加20;

()因安保措施落实到位,活动现场秩序良好,获承办方书面肯定的,加5;

()有其他维护活动现场秩序行为,得到现场安保指挥部表扬的,加10分。

八、参与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保安服务企业存在下列问题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因安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现场秩序混乱、人员拥挤的;

()临时雇佣社会人员顶替保安队员的;

()层层分包大型活动安保业务的。

九、保安服务企业大型活动安保计分考核工作由牵头实施现场安全管理的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每场活动结束后,将相关考核情况层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并通报该场大型活动承办者。

十、举办大型活动需要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用保安服务企业提供安保服务的,公安机关应当提前将所涉保安服务企业上一场次考核计分结果及相关要求,通报该场大型活动承办者。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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